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,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,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,促使公司又好又快发展,根据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》,我公司自2024年11月12日根据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第八条及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以下信息: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表
企业名称 | 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| 所属行业及行业代码 | 改装汽车制造(3630) |
企业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(国有控股) | 法人代表 | 陈东青 |
地址 | 龙岩市高新区136号 | 邮编 | 364100 |
联系方式 | 0597-3352556 | 联系人 | 卢女士 |
注册资金 | 12000万元 | 占地面积 | 136亩 |
主要产品及产能 | 年产350台各类集应急电源车、半挂电源车、移动储能充电车、电力配网抢修车、应急通信车、大流量排水抢险车、照明车、吸污净化车等专用车辆。 | ||
企业人数 | 140人 |
二、生产工艺:
下料→钣金→焊接→打磨→涂装→装配→检测
三、审核前排污情况
1.废水
公司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,由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。
超标情况:无
2.废气
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。车间喷烤漆废气通过前端管道收集→旋流洗涤塔→干式过滤器→活性炭吸附浓缩装置+催化燃烧→风机一烟囱排放处理工艺,根据环境检测报告数据显示,排气筒出口废气可以达标排放。
超标情况:无
3.噪声
公司采取选用低噪设备、厂房密闭、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,降低噪声污染。
超标情况:无
4.固体废物
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危险废弃物(过滤棉、空油漆桶、漆渣以及活性炭废料)均按照环保要求统一进入危废仓库,并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公司进行转运处置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。
四、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
公司依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、政策、标准等,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,依法办理固定污染源登记手续,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;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,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审核企业: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先生
联系电话:13799088253
公布日期:2024年11月12日